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实施细则(试行)

    2023-10-30 13:06:26           浏览数:0

  一、参评范围

  一、二、三年级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学金等级、标准及比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及比例,按照beat365官方网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评选办法

  学院成立本年度我院学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对本学年参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一)一年级研究生

  依据以下方面进行排名:

  1、学硕、专硕不区分研究方向,统一评选。

  2、评选依据为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志愿录取研究生优先,相同录取类别情况下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3、课程成绩优秀者。

  4、取得科研成果者优先。

  (二)二、三年级研究生

  依据以下方面进行排名:

  1、开题报告(研二学生)、中期考核(研三学生)为本学科(或本小组)成绩排名前40%方可评选一、二等奖学金。

  2、取得研究成果。发表研究论文,获得专利、品种、技术规程等。

  3、课程成绩优秀者。

  4、英语水平较高者。

  (1)CET-6≥426或CET-4≥460;

  (2)WSK(PETS 5)考试合格;

  (3)IELTS≥6.0;

  (4)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IBT);

  (5)新GRE成绩260分及以上。

  5、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6、在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学院工作者优先考虑。

  7、统筹考虑二级学科方向,由评选委员会进行名额分配。

  五、其他说明

  1、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申请者,其论文、成果等证明材料需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取得。

  2、因考试违纪、作弊,违反《beat365官方网站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规定等,受到纪律处分者或学校认定的不予发放学业奖学金的其他情形的取消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中,发表论文或取得的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4、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进行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本办法由我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

  我院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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